調試流程
1 智能疏散指示系統進行調試前,應按設計文件的規定,對系統部件的規格、型號、數量、備品備件等進行查驗,并對系統的線路進行檢查。
2 對應急照明控制器配接的燈具、集中電源或應急照明配電箱進行地址編碼,每一臺燈具、集中電源、應急照明配電箱對應一個獨立的識別地址。
3 準備系統圖,各防火分區、樓層、隧道區間、地鐵站臺和站廳的疏散指示方案和系統各工作模式設計文件,系統部件的現行行業標準、用戶說明書、平面布置圖和設置情況記錄以及系統控制邏輯設計文件等必要的技術文件。
4 對系統中的應急照明控制器、消集中電源和應急照明配電箱應分別進行單機通電檢查。
應急照明控制器調試
將應急照明控制器與配接的集中電源、應急照明配電箱、燈具相連接后,接通電源,使控制器處于正常監視狀態。對控制器的自檢功能、操作級別、主、備電源的自動轉換功能、故障報警功能、消音功能、一鍵檢查功能進行檢查并記錄,確保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GB 17945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