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防圈的朋友們都知道,在消防產品正式投入使用之前,必須先經過消防驗收及消防設備調試,以確保其充分發揮防災減災的功能。對于集中控制型智能疏散指示及應急照明系統,驗收前需要進行測試、調試,使系統達到驗收規范標準的要求。
對應急照明控制器、應急集中電源(含應急照明配電器)、消防各類燈具的主要功能進行全數檢查,確保應急照明控制器、集中電源、應急照明配電箱、燈具的主要功能、性能應符合標準《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GB17945-2010的規定。對主要功能、性能不符合現行標準《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GB17945-2010規定的系統部件應予以更換,系統功能不符合設計文件規定的項目應進行整改,并應重新進行調試。在系統部件功能調試或系統功能調試結束后,應恢復系統部件之間的正常連接,使系統部件恢復正常工作狀態,并編寫調試報告。之后,施工單位、設備制造企業應向建設單位提交系統竣工圖,材料、系統部件及配件進場檢查記錄,安裝質量檢查記錄,調試記錄及產品檢驗報告,合格證明材料等相關材料。